投资是负债还是资产?
投资,从字面意思上来讲,就是投钱进去。这个“投”字决定了它是直接或间接的支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投资都可以被理解为某种形式的花费。这种“花”出去的钱,在会计学上被称为现金流(cash flow),分流入和流出两个方向。流向的投资,我称之为资金流量(cash flow in),流出的称为资金流量(cash flow out)。所以,投资的本质是一种现金流的再分配。
然而,很多人可能会注意到,上述理论似乎不能完全覆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情况——比如当我把钱存在银行里,银行借给我朋友,他再用这笔钱去投资,最终盈利,但我的账户收益却并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因为银行收取了一定的手续费)。又或者,我把钱送给别人,让他帮我投资,最后赚了钱,但我却不能因此获益……类似这样的情况明显违反了上述定义中“投入等值货币”的必要条件。这些问题恰恰反映了我一开始所说的,对于“投资”的定义需要加入一些限定条件。我在教学生微观经济学和博弈论课时会强调,在学习新知识和模型时,一定不能忽视它的前提条件和假设,否则会导致知识应用的谬误。而上述“投资”概念下的不合理案例,正反映了人们对“什么是真正的投资”缺乏必要的思考。
那么,是否存在着一种广义的、能够涵盖上述各种案例下“投资”概念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会把这样一种广义的“投资”——哪怕是它看起来有些奇怪——定义为: 投资者为了在未来某一时点获得更多的收益,现在故意让渡部分当期收入(即现金流)给其他个体或实体的行为。
只要满足这一广义定义的条件,无论是将储蓄贷给他人使用、用他人的金钱投资还是无偿赠予别人金钱都是合理的,因为在将来这些行为都会使收益增加。而且更为奇妙的是,在上述案例中,人们通常都不会怀疑其合理性,更不会因此感到烦恼。如果非要说什么才符合逻辑的话,那只能说这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逻辑——我相信你(们),所以愿意让你(们)使用我的资源并相信你在未来一定会归还并且让我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说,真正具有交易性质的“投资”往往建立在不疑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