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基金怎么赎回?
1、一般赎回分为提前结束合同期赎回(俗称“走人”)和正常到期赎回两种情况,前者是基金管理人同意客户提出的赎回申请,后者是合同期满自然终结时发生的兑付。 2、无论是哪种赎回,通常都需要提前几个工作日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相应的审批材料,经审核之后办理具体的赎回手续。 当然,具体的过程还要看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各家基金会有些许不同,不过大体就是如此。
3、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私募基金这种非公开募集金融产品而言,原则上是不对公众投资者开放赎回业务的。因此如果投资者想买进已经发布的净值,则需要委托基金公司进行申购操作,二者其实大同小异。 如果投资者需要赎回,也可以,只不过可能需要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才能实现,比如您所了解的某支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或许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事实上,在目前的私募市场,由“个人”来执行赎回业务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的。 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私募基金的赎回操作实质上就是基金的“卖出”行为。而我们都知道,证券交易中的“买卖”行为其实并不只是发生在交易所的交易单元之中,实际上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只不过,在证券交易所中,所有交易都必须遵循既定的操作流程;而在非交易所的市场中,则往往更讲究“交情”与“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