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企业如何收外汇?
B类企业的定义:指不能真实、完整、准确地申报进出口信息,存在瞒报、漏报等情形的企业。 简单来说就是低报关价值的跨境电商企业。 这类企业主要是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或者个人报关,将货物伪报成个人物品的方式进出境,从而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贸易的边界被不断撕毁,越来越多的新贸易业态涌现出来。而跨境电商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借助互联网络开拓海外市场,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融合。
目前全球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1万亿美元,并且保持着年均20%的增长速度。而我国作为全球零售电商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市场规模已经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跨境电商B类的野蛮生长,导致其违法成本低,税务不健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早在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范围、税收政策以及管理办法等进行明确,其中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但是,该通知同时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走私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行政监督处理。
也就是说,虽然对于跨境电商行业整体给予一定的免税优惠,但对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近期,浙江宁波海关在宁波舟山港某外贸码头查获一起利用集装箱夹藏方式走私进口手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的表箱2个、手表59只及运输工具汽车1辆。据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海运途径,将59只进口手表以夹藏方式走私入境,涉案手表货值约为76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