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未交付使用为什么?
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和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建成,而且相关的成本基本上已经发生。但有些企业在没有完成竣工决算的情况下,将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一直留在在建工程中,导致多计在建工程的成本,少计固定资产,同时,也少计提了折旧,多计了利润。这种现象在建筑、路桥施工企业中比较常见。
竣工决算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成本。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的完成情况和工程成本进行核实和最终确定,即办理了竣工决算。因此,竣工决算的实质是对施工单位发生的工程成本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