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使用什么定额?
2017年6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建筑工程(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征求意见稿)》并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编制的“新建建筑”和“建筑装饰装修”两个部分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拟定为2018年执行,同时配套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指标》,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作为参考。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按照《标准设计图纸》土建工程部分,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三个部分,分别给出了相应的造价指标;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由墙面工程、顶棚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四个分部组成,并分别为其确定了计价依据。
在确定“新建建筑”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基数上,《意见稿》中明确了“基准房价+基本费用+管理费用”的思路。即以每个省市公布的2017年度住房均价作为基准房价,再计入一定金额的基本费用和管理费用,最终得出不同户型的住宅(或公寓)全装修价格上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