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有哪些条件?
1.市场准入 我国加入WTO,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和市场。服务业是国际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产业部门之一。目前,世界上服务业的进出口总额已占国际贸易总额的70%左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服务业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市场准入”问题。所谓市场准入,就是允许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境外供应商)以何种方式、何种程度参与国内市场,从事何种业务,经营规模有多大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逐步加深,现在已成为亚洲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投资场所。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都在增加外商直接投资。根据商务部统计,1995年,全国吸收外资604亿美元,同比增长38%;到2000年底,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达55.4万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348亿美元,成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
然而,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也要防止国外有害于市场秩序和技术进步的做法。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市场的约束机制,制定相应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将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项目引进来,把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甚至会有负面影响的投资拒之门外。这就需要我们按照WTO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们的政策法规,为各国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除了服务贸易以外的所有货物贸易都将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级别上达到最惠国待遇标准。也就是说从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原来所有关于货物的关税及相关的配额管理都将按照WTO的最惠国待遇执行。
当然,为了照顾到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给落后地区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新的环境,加入WTO之际,国家对最惠国待遇采取渐进的方式给予开放,一部分产品将会在加入后的头四年取消关税,而另外一些产品则需在加入后的第八年才取消关税,涉及数千万美元的商品。这些给予落后地区特别保护的产品主要是:烟草、钢铁、汽车以及零配件、化肥、农药、医药等。
对于以上产品所拥有的国内企业和行业来说,他们将要面对来自全世界更激烈的竞争,有些企业可能会因此面临严峻的挑战甚至是倒闭。但是,我们同时应该看到,正是这种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使资源能够更快地流向更有效率的企业,使得整个市场更加有效率,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对于那些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国产企业而言,这种竞争并不会形成多大的压制力量。相反,那些缺乏竞争力而在市场上又受到保护的本土企业反而可能因此而面临退出的压力。所以从长期来看,这种竞争对于中国的经济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2.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根据《议定书》和中国入世承诺,我国的农业和工业将分别成为补贴和反补贴的对象。 在过去,我国一直对农业生产实行优惠的政策,包括价格支持、税收支持和贷款扶持在内,估计各种财政支出每年大约400亿人民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政府陆续取消了粮食定购、价格补贴,并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但至今仍保持对棉花、丝绸、化肥、农药和农机等产品的财政补贴,其中对棉花的补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
加入WTO后,上述补贴都被视为“非法”行为而将被禁止。但是,作为发展中成员,我国可以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某些敏感产业、地区和环节实行必要的支持。不过,这种支持和补贴必须有规范的措施和程序,并应通过协商提供合理的补偿。 对进口商品的反补贴措施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二是要求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保证不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市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