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做胎心检查?
一般建议孕20周左右做一次胎儿心电图,以了解胎儿心脏发育情况。但若孕妇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合并症,或者既往有不良妊娠史(如流产、死产),则建议提前至孕16~18周进行首次B超检查及风险评估与咨询;而对于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建议尽早接受检查。
在孕24周至28周时,需再次行B超检查,查看胎儿有无结构异常。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孕期B超检查发现胎儿心脏或者其他器官有异常,虽然多数情况可以在分娩后得到纠正或治愈,但是仍然需要重视,及时就诊。
而在孕36周后更应该注意,此时胎儿可能发育完成,一些早期的畸形有可能显现出来,建议孕晚期密切注意胎儿动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超声诊断存在一定的误差概率,且对于部分病情而言,早期干预的重要性要远大于超声检查发现的“异常”,因此并不建议将超声结果作为唯一的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