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股权何时解冻?
1.关于被冻结的3746万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92%。 这些股票处于可交易状态,只是不能做出任何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因为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下。如果解除冻结,理论上可以自由交易。不过考虑到是司法冻结,不排除将来被用于偿还欠款的可能; 2.关于被轮候冻结的567万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4%。 这些股票同样处于可交易状态,只是不能做出任何处分(包括转让、质押等)。原因同上,只要解冻才有可能交易。
至于说什么时候能够解冻,我认为取决于两个进程:
一是判决结果,即大恒科技与刘德靖、刘明哲、张振新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看是否能够证明大恒科技对前述三人享有债权,债权金额是多少;
二是执行过程,即基于前述案件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程序如何展开,以及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如果执行到位,那么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就会得以解封。反之,则继续冻结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在18个涉诉案件中,有12个案件所涉被告均为张振新个人或和其有关联的公司。其中,北京二中院(2017)京02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张振新个人应向大恒科技支付2.29亿元和利息,而上海二中院(2016)沪02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则显示,张振新关联企业应向大恒科技支付借款本金4.2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两笔款项共计6.29亿元,相当于本次公告中所披露总额的70%。
对于张振新本人及其关联方大额拖欠大恒科技款项的事实,在公告中并未提及,显然是有意回避,这未免会让投资者产生合理的怀疑——既然都到了强制执行阶段,为什么执行措施仅局限于冻结/轮候冻结上市公司股份,而不对被执行人张振新及其关联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呢? 当然,或许张振新本身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了。毕竟,据前文所述,张振新目前自身所持股份也已经全部被冻结/轮候冻结。而且,其作为自然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个人信息显示,当前仍有多个未履行被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达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