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投资股份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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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们之前的约定是否有效要打个问号了——因为这种约定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当然,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之类的,则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2、其次,你们之间实际上形成了合伙关系(否则,何谈“退伙”)。合伙人之间关于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并且根据约定来处理。但是,由于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是连带责任,所以无论你们之间的书面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你都要对你的同学对张先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你们约定了各自负责多少亏损或者承担多少债务的比例,但是,当张先生要求你还款的时候,你不能以你的同学还欠你的钱为由拒绝还款。

3、如果张先生的债权无法实现时,你可以向你同学追偿。 但是,因为你同学对外也负有债务,而且作为普通人可能并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你贸然起诉他(毕竟诉讼费你也要自己垫付,且不能追回的话还要承担败诉风险),有可能导致你同学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最后你没有足额受偿的问题。所以建议你慎重,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作为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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