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征信保留几年?
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使用的客户信用报告中,包括了消费信贷、信用卡、担保等消费信贷信息,以及公司贷款、证券交易等信息,这些信息分别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外汇局等监管机构纳入征信系统,形成了以央行征信为中心的征信体系。其中,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信用授信业务,实现了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动态监控;而企业对信用的关注则主要集中在企业信用报告上,目前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制作并提供的。 2、在《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只提到了“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并未具体指出各种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但在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不同情况的贷款期限和不良贷款的处置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超过规定的贷款期限未还的贷款,按照相应标准收取罚息和复利外,还要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供商业银行、信用中介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信用查询和风险防范。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不良行为认定和记录依据,包括借款逾期(包括展期后逾期)、欠息、恶意拖欠货款人款项或挪用货款人资金、经营状况恶化或其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目前对于不良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时间至少是5年的时间,并且有可能更长。随着银行的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监管要求的提高,一些银行甚至会将客户的还款情况也一并记录下来,作为贷后管理的依据。这些记录一旦形成信用数据,将难以消除,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的融资成本。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金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