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何时结转成本?

沈汐琦沈汐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新准则取消了成本核算的科目,而由收入和费用来核算经营成本;

2、新准则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要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 3、月末还要调整成本和收入的差额,也就是要计算出损益;

4、年末还要将本年累计的成本与累计的收入相配比,得出本年的利润总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营业外支出 等等.... 结转成本是会计中比较基础的知识了,只要掌握了这些,这个分录就熟了。

那可能有些会计会问,是不是所有的业务都要通过这两个科目呢?也不是的,一些没有发生收入或发生了费用但尚未取得原始凭证的,就可以先不结转,等取得了凭证再进行结转。但是每个月都要对这笔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及准确性。

乌欣媛乌欣媛优质答主

房地产企业对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或者对同一开发地点、同一批次开发、商业目的相一致的群体项目,在项目未全部竣工前,先将部分房产用于出租、投资、分配股利、偿债、捐赠、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需成本即可取得的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土地所在地从事开发)的情况下,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计算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但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于开发产品完工当年的,企业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将预计利润记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其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在季(月|)度纳税申报时扣除,待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时再作纳税调整。

房地产企业将未完工开发产品用于抵押的,在实际取得借款期限内,借款费用、抵押费用不得从销售(预售)收入中扣除,也不得计人有关资产的成本;借款费用、抵押费用实际发生后,凡属于尚未售出开发产品的,可先记入期间费用;属于已售开发产品的,应计入已售开发产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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