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从政?
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竞选。1920年,弗吉尼娅取消了对女人参加选举的限制,从而使女人能够从事政治活动。所有选民都有权参与政治派系的活动,并且有权参加初选,即在党内挑选候选人。总统的候选人在总统大选之前,通过在各州的初选来获得本党的支持,他们作为被提名候选人参加大选的资格,由赢得的初选胜利数目最终确定。
只有年满35岁的美国出生的居民才有资格竞选总统。从政者通常开始时在本选区、本州或其居住的本地政党内担任比较低级的职务。他们可能作为候选人竞选地方政府的某些职位或者要求在一个委员会的成员中获得一个席位。在政治上获得一定的经历之后,他们可能争取被派系选为议员、州参议员或甚至国会议员的候选人。如果他们竞选获得胜利并有效地工作,可能获得本党的信任和选民的好感,进而被鼓动去竞选更高级的职位。某些成功的州政府的官员可能受到认真考虑,以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成为本党的副总统,乃至总统的候选人。实际上,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是由党内的领袖挑选出来的,选出的候选人要分别作为总统和副总统在大选中面对反对党进行竞选。在大选中当选或落选,决定候选人的政治生命能否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