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可以上市吗?
首先,我国的上市公司按控制方划分,分为国有控股(含国有实际控制)公司和民营控股公司;其中, 国有控股公司又划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而民营控股公司则根据是否属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而区分为中小创和主板。 基于以上划分方法,理论上讲,所有的企业都有上市的可能性——只要其符合相应板块的条件要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应该或能够上市。比如,作为商业秘密的阿里巴巴一直没有选择上市。但是,从可能性角度来讲,任何企业都有上市的可能。
其次,按照现行制度安排,我国的企业上市实行核准制,即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上市,且由相关审核机构予以核准。从现实层面来看,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是比较好的,也基本做到了“上市”与“不上市”的公司在法律层面上的平等。但这一制度也存在着缺陷,因为需要核准的企业必然要经过严格筛选,那么就有可能导致符合上市条件但因不符合相关审核机构标准而被排除在资本市场大门之外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主要由市场来完成,因此就会出现虽然某些企业其实质性财务状况良好,但由于其没有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其全部经营活动从而被怀疑有欺诈行为进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制度使得非上市企业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一些学者和建议出台注册制,即不再进行行政审批,改为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便减轻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并降低交易费用——当然这对于现有制度是一个很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