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如何计入负债?
1、以贷还贷,以贷增贷,形成非正常贷款,在报表中列示为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借新还旧,形成非正常贷款,在报表中列为短期借款; 3、以房抵贷,一般由银行委托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取得《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银行根据报告的评估值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在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备案。如果借贷双方采用市场基准贷款利率,则以合同签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是发放房贷,则从放款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利息,如果是办理二手房按揭则按日万之八计付利息,直至结清为止(利率上浮幅度均为基准利率的40%)。 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支付款项,直接冲减银行存款;需要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同时结转相应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