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审计的有哪些部门?
1、国家审计署。国务院组成部门,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家审计机关。由国家审计署派出多个特派办事处负责特定地区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中央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集团及国有大型企业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保险机构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等。
2、各省市区的审计厅(局)。属于地方政府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设置。主要职责是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社会审计组织。主要指经依法批准设立并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社会团体,接受委托从事审计业务活动。主要承担社会审计职责、监督作用。 上述三类审计主体由于职责不同,审计的范围重点各有侧重。
一要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真实是审计的基础,合法是审计的本质要求,效益是审计的重要目标。只有真实、合法的财政财务收支才有意义,否则只能是虚假的、非法的或无效益的支出。
二要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调控和管理效应的分析与研究。审计不仅要评价某一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效益,还要分析其经济影响,预测其发展趋势;不仅要看其过去和现在的状况,还要看其未来发展是否合理;不仅要注意现实问题,还要注意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
三要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是由单位内部的人员实施的控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单位内部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高低。因此加强审计人员素质培养,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