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有民营企业吗?
没有供水的企业,只有水务集团和自来水公司。 水务集团大部分是国资企业或地方国企,少部分是民营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指供水管网建设与运营);而自来水公司为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一般是由地方政府授权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水利(水务)局)作为股东,专门负责辖区内供水的企业经营。
以杭州为例,市区所有水厂都是国有企业(即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桐庐、建德等地的水厂则是由当地城投公司出资组建的城建自来水公司经营。这些企业都隶属于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称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目前各地都在推进污水处理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有些地区将部分污水处理厂委托给社会资本方运作,也有部分采取新建污水处理项目的方式引入社会投资。
供水的特许经营期限最长是三十年,是可以连续经营,并不是只能经营一次,而是一次签订的合同期限最长是三十年。同时,为了防止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垄断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垄断行为,同时也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办法还规定了政府享有监督权、产品检测权、调节价格权、更换特许经营者权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临时接管权。燃气、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的特许经营,也适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因此,供水是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的方式交由民营企业等来运营的。
不过,办法同时规定,获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注册资本、技术和设备;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因此,不是任何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