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非法委托怎么处理?
1.什么是股票非法委托?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做证券交易委托,《证券法》第78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交易所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制定完善业务规则和相关实施细则,落实风险控制要求,明确会员、经纪人和代理买卖、代理申购、代理抛售、自营以及其他业务的规则和程序规定”;以及第49条规定的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买卖应遵循的手续及原则是: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从事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代理登记托管等等。
2.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合法的证券交易委托主体仅限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法人),而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机构均是被禁止成为委托人的。所以股票交易中,如果委托人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人,则这种委托就是非法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张三作为A公司的总经理,在A股价上涨的时候把A公司的筹码给抛掉了然后套现走人,等A股价下跌之后再以很低的价格买回来,这样一来一回就赚了个差价。那么这里边的张三就属于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了,他的这一行为就是在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赚取不正当的收益,属于是违法的。而如果张三没有实际控制A公司也不是A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话,这种行为就不算是违法违规的了。 再比如某上市公司的二股东李某,在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里通过非法委托的方式将所持有的430多万股全卖了出去,之后又在熊市当中以不到两成的价格购回了325万股,如此一来便获利近一个亿。
这个案例就很明显地说明了,只要你是这家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就行了,你不用去实际控制它也不用去做它的控股股东,你只要拥有一定的持股比例就行。所以这就引出了下一个知识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3.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 在我国《证券法》中所规定的操纵市场的三种主要形式包括:恶意炒作、虚假申报和自买自卖这三种。 而内幕交易则是通过不公开信息来进行交易从而为自己牟利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知情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买卖或者持有该内幕信息的股票; 第二种情况:持有或者曾持有该内幕信息股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他人; 第三种情况:控制信息披露内容的人,在涉及证券发行事项的过程中,明知自己应该保密却主动泄漏相关信息。 第四种情况:知情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自己的亲友或者其他个人谋取利益,并且自己或者是自己的亲友从中获益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处罚公告来看,目前被处以顶格罚款的共有三起: 其中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36,520万元;西藏游资王被处罚的原因也是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罚没合计达2,940万元:此外大连博龙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也被罚没合计1,9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