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哪几个月做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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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一般需要做五次 B 超检查的,第一次是确认宫内好孕,第二次是在孕早期确认胚胎是否存活,第三次是在孕中期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第四次是在孕晚期查看胎盘的位置及羊水的情况,第五次是在分娩前明确胎盘是否能顺利娩出。

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孕期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随时做B超。 建议各位准妈妈将每次产检做的项目(包括时间和结果)记下来,交给医生看是否有必要进行下次同样的检查,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金钱! 有条件的话可以把所有的检查结果打印出来带去给产科医生看。

1.第一次 B 超检查一般在孕 6 周左右,主要目的是确认子宫中是否有妊娠囊存在,即确认宫内好孕。

2.第 二次 B 超检查应在孕 11-13 周+6 期间进行,主要是判断胎儿是否存活、NT 值(颈后透明带厚度)、评估胎龄等。

3. 第三次 B 超检查应在孕 20 周左右,此时可通过四维彩超观察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情况,是否患有畸形,如心脏病、脑积水、脊柱裂等,并可以拍摄一张胎儿全身照片。

4. 第四次 B 超检查应在孕 30 周左右,此时可观察胎动、胎心,同时测量羊水量,若发现异常可及时纠正。

5. 第五次 B 超检查在分娩前,主要目的为清楚显示胎盘的位置,同时观察羊水的量。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下,不建议频繁做 B 超,尤其是在怀孕初期和末期。 因为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流产过程中都有可能损伤子宫内膜,而反复多次的 B 超检查有可能导致盆腔炎,甚至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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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B超检查在怀孕12周左右。这次的超声检查主要是为了确定孕周、检查颈部NT值(NT是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一个筛查手段),同时要全面查看胎儿的各发育指标是否符合正常孕周的发育水平,并且要检查头臀长、后颅窝池、鼻唇、股骨长度、心脏四腔心、肾脏、胃泡等,还要检查胎盘及羊水。需要检查的项目有很多。

第二次B超是在18-24周左右,我们医院正常安排的是在22周。这次是全方位的结构检查,俗称“大排畸”。要检查的项目更多、更仔细。除了要评估头部、面部、心脏、胃肠、脊柱、四肢等的发育情况和具体的长径外,还要排除胎儿严重的畸形,如无脑儿、脑膨出、严重的脑室扩张、脊柱裂、脑积水、唇腭裂、唇裂、泌尿系统积水、肾缺如、胸腔及腹腔严重异常、肢体短缩或缺如……等。这也是作为孕妈妈的最紧张的一次检查,最担心的就是查出异常。当然,随着的超声技术的发展及孕妈妈孕早期产检的加强,大多数严重的胎儿畸形在22周后是很容易被检出的。

第三次B超是在28-34周,医院正常安排的是在30周。是因为超过32周以后有些部位的胎儿发育已经过于膨隆,会影响对异常的评估及判断,所以建议在32周前进行检查。这次的检查目的主要是为了补充“大排畸”的检查,主要是针对一些因为胎儿体位、染色体异常、较小的畸形、超声分辨率、孕妈妈的腹壁较厚等因素而漏掉的一些问题(如小于5mm的肾囊肿、小于25mm的肾积水、小唇裂……等),并不是说前面的都没查过,而是为了更加全面的保障胎儿的健康。因为,大多数的胎儿畸形在22周的时候是很容易发现的,而有些小的畸形在30周前还是很难发现(如小的唇裂),而过了32周后这些小的畸形反而很容易发现。

第四次B超检查安排在生产前,主要是为了排除一些胎儿生长受限和部分功能性异常(如新生儿肌张力差、胎儿子宫内缺氧等情况)。主要是为了提供给临床医生和孕妈妈选择合适的分娩时机、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超声检查需要观察羊水量指数、胎盘成熟度、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等指标。对于羊水过少、胎儿宫内缺氧等指标异常者,建议终止妊娠。

当然,如果有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要产检医生申请加做B超时,就按照医嘱安排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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