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惠属于什么性质?
注册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的法人企业,都属于普惠金融范畴。 具体政策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 [2013]7号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59号)及补充通知(汇发[2014]62号)等文件。
以上海市外管局和人民银行上海分支行为主,自贸区各职能部门联动的监管体系下,经监管部门认可和支持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规定的规则下,进行相关业务的创新尝试和实践,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目前开展的外汇领域的主要有3类试点项目:货物贸易项下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服务贸易项下跨境支付;个人跨境贷款。
在人民币方面主要有一下试点项目:境内银行直接投资试点;跨境人民币贷款;出口买方信贷;进口托收信贷;国内保理;出口供应链融资;国内买断融资;跨境资产转让;基金投资;跨境人民币债券融资;跨境融资综合授信;跨境双向人民币融资;跨境融资担保;离岸转手买卖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 ;境外公司发行证券化产品;QDLP/QDIE;PE基金跨境投资;FDI/ODI项目。 除了上述常见的模式之外,各地还在积极探索不同的模式,比如: “沪港通”下的跨境融资; 通过非居民账户进行的人民币贷款; 跨境保险资管产品; RQDII中人民币的投资渠道; CRS之下的全球税收统筹规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