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和股东一样吗?
1、代持,简单说就是他人持有你自己的股份,实际上真正的股东是你。 A想利用B的身份来上市,于是委托B代为持股,那么B就作为A的代持人。A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B是名义股东。
2、公司法其实是不承认所谓的“代持”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不过,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所以代持还是有效的,只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3、《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一个股东也有法律效力;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拥有2个以上股东。 一人公司的最大坏处就是如果股东个人发生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财产,而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则可能受到牵连。
4、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是确认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形式。未经登记的公司股东,一旦与公司产生纠纷,将难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以工商登记为准的情况下,代持行为会因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无效。
5、实践中,认定股东资格的主要依据是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以及股东签署的书面文件等。 即使没有签订书面代持协议,只要具备其他证据证明股东与代持人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那么就可以形成证据链,直接证明自己具有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