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赎回投资?
所谓“赎回”,是指投资者要求银行或基金公司等赎回所持有证券的过程。由于投资者在初始买入相关品种时,是通过向券商或基金销售机构等提交“购股申请”来实现的,因此这种过程可以视为反向的操作流程——“买”是主动行为,而“卖”是被动的意思;或者说,是投资者主动“寻求”退出,而当初的购股则属自愿行为。
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在此类情况下投资者可理解为“卖方”,但其并未真正承担货币资金支付义务(尽管可能通过结算存在此方面风险)——换言之,对于其持有的债券等有价证券,其实质性权利并不因此而受到影响。
与“赎回”相关联的另一个概念是“回购”。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参与对象包括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前者的主要功能在于“进”(即认购),后者的主要职责在于“出”(即卖出)。据此,我们将后者涉及的业务定义为“回购”。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目前各金融监管机构尚未就“回购”出台统一的标准规范,因此事实上存在一定灵活操作空间,个别情形下甚至可能发生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应尽量避免直接从事此类交易,而最好委托专业投资机构代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