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利息怎么记账?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但是企业发生的贷款逾期罚息和金融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允许扣除,应予费用化。而企业为筹资发生的费用(如融资顾问费)在性质上与借款费用相似,也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但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将这类支出列入当期损益。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对有关财务处理的税务问题进行明确。 根据该文件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等而发生的各类借款费用,应区分为资本化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属于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直接确认为资产成本;属于费用化支出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但企业之间支付的费用化的银行、信托、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对于企业通过金融企业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对外投资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也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征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发生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在期货交易中因遭受重大损失形成的亏损,可作为金融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