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维修安全谁负责?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公共部位,就是物业负责;如果是一楼业主的专有部分,由一楼业主自行负责;如果二楼以上的公共部分有破坏的话,由二楼以上共同承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二条规定了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3条规定了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是业主对建筑物共同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共同管理权。
根据以上规定,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及相应的义务;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可知,对于物业的共同部分是否用于经营以及如何经营,应当经占面积或户数过半数同意方可实施。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物业的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才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使用或者收费。否则,就属于违法收费,可以拒绝支付。 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可以向房产局投诉,或者直接上诉到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