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年报怎么做?
2015年之前,我国实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备案制度,要求企业的年度质量工作报告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供公众查询。 目前,该制度已经取消,改为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通报制度。但是,对于涉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发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现在的企业年报中是否还需要提供质量信息,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需要提供下列三个表格:
1. 提供上一年度自制的质量管理文件(如质量手册等)的目录。
2. 提供上一年度各类产品的产量、销量的统计表。
3. 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一周期(一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除以上三张表格外,根据具体行业和具体公司的情况还会有别的表单,需要参照具体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来准备。 企业需要格外注意的一点是,提供的检测报告需是连续一年的,不能中断。
需要注意的是,年报中的产品质量信息是需要向社会披露的,因此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发现年报中的产品信息虚假,或者未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