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为什么设在深圳?
1983年12月,国务院批复成立“深圳证券交易小组”; 1986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特区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 1989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中进行试点; 1990年12月,我国第一批股份制企业之一的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机场股份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29”; 1991年7月,国家体改委发布《关于选择部分省市和企业开展债券交易的试行办法》和《关于选择部分省市和企业开展股权交易的试行办法》,明确债券、股权两种业务都在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由交易所具体办理; 1992年10月,深交所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国内首批三家综合交易所之一; 1993年2月,为了适应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深圳市对外发行美元国债,募集外资建设深交所,并赋予深交所外汇管理局直属机构资格; 1995年1月,原外经贸部批复同意建立境外投资者接待处,并在深交所正式挂牌;
1995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以人民币计价、按国际惯例操作的“B股市场”正式开通并通过广播向全球发布消息,标志着深交所正式启动; 1997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将公司转让中心与基金交易中心合并,设立基金部,专门从事基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999年10月,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首次同时启动紧急应急安排,实现联合开盘,次日恢复开市;
2001年12月,新成立的证监会宣布对沪深两大交易所实施合并,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主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3年4月,经过多轮筹备,深交所推出第一只ETF——华为麒麟 ETF,成为首个推出指数型基金的交易所;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深交所开始实行账户分类管理,推进资金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试点;
2010年6月,上证所与深交所签订跨境交易互联互通合作备忘录,探索优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合作的机制和途径;
2012年9月,因应上海市场整体交易量的提升,上交所融资融券业务的保证金比例从50%下调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