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3万以上怎么?

温家和温家和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来说说吧,昨天刚交了税! 单位性质是房地产公司。销售别墅,单价1040万元每套(不含税费)。

缴纳税款如下: 营业税:520万*5%=26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6*11%=2.86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26*3%=0.78万 印花税:520*0.03%=1.56 万 企业所得税:(520-26-2.86-0.78-1.56)*25%=119.54万 合计纳税:119.54+2.86+0.78+1.56=124.74万 上年利润:86.33万 本年利润:124.74-86.33=38.41万 个人所得:38.41*20%=7.68万 请参考,如果有算错,请不要拍砖哈!

甘媛甘媛优质答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涉及取得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分别核算,其应纳税额未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元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上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可分别计入每月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计数,不再追溯至销售和发生应税行为的当月分别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此,按季纳税的政策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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