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清单如何列项?
评估清单的列示项要符合下列五项基本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合理性原则。
2、遵循成本——效益考核的经济性原则。
3、遵循重要性原则。
4、所列示的项目与实际工作内容的一一对应性原则。
5、符合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及评估管理的规范性原则。
资产评估清单具体列示的条款取决于评估标的,应遵循前述五项原则。
通常情况下,清单上应至少包含以下条款:
1、被评估企业的名称、类型、住所、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等。
2、委托方的名称、类型、住所、经济类型等。
3、经济行为的审定单位、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等。
4、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范围、所使用的主要价值比例。
5、资产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等。
6、使用的评估方法、折现率、收益年限、评估结果的特殊使用限制。
7、评估师等签字,评估机构盖章。
8、备注,评估说明及附件等。